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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/06/15

我是需要獲得共鳴的

「一直怕來不及,所以要告訴你...........」隱約記得這是陳珊妮某張專輯的某首歌,歌名和歌詞已經不可考了,現在突然又可以哼起這首歌的旋律。

有人說:每種行業都是一種表演事業。如果你不懂的讓別人發現你或是將自己表現出來讓別人知道,這樣就太不尊重你的職業了。我覺得這些話倒是說的很有道理。每種事業都需要和別人交談,都需要和別人溝通和接洽才可以將每件事按部就班的完成。這或許也是為什麼說人比較無法離群索居而傾向於過群居生活!

做的每件事其實或多或少都需要別人的共鳴吧!工作需要得到老闆的肯定;談戀愛需要對方的互動;否則自己一人付出,自己一人在那悉心努力,沒有人會知道的。或許有人會說:我不需要肯定,單方的付出也是會令我開心。好呀!你做了十個月或許還樂在其中但是三年、五年、十年你還是可以這樣不改初衷嘛?再邁入快要三十歲的關口,很多事情的看法我都表現的和在剛出社會的自己不同,熟稔的朋友還是不間斷聯絡著,但是有一些斷了音訊的,就沒有再連絡過了。很多感情是不行強求,愛情、友情如是。

我是需要共鳴的。

我希望老闆可以說我工作表現很好。
我希望愛人可以告訴我他有多麼地愛我。
我希望朋友可以互相直持鼓勵。
我希望寫出去的明信片可以讓人感覺溫暖。
我希望我的網頁中所寫的隻字片語有得到共鳴。

我是一個需要被鼓勵的女人,但誰又不是呢?



3 Comments:

At 6/15/2004 10:11:00 上午, Blogger Louise said...

我的comment有時可用有時不行,
所以我乾脆先post,
或許會比較容易。

沒有comment,
就像沒有共鳴。

 
At 6/15/2004 10:49:00 下午, Blogger fang said...

你写的文字,是有人看的。 ;o)

 
At 6/18/2004 06:36:00 下午, Blogger fang said...

啊?你跑到我另一个blog? 哈,I am sure you find me nuts now. 干吗要在那里post?

心情慢慢整理。这种事不能超之过急。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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